江阴法院四项措施提升审判水平
作者:尹德元 发布时间:2009-11-23 浏览次数:546
本网无锡讯:在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为主题的司法活动中,为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江阴市法院多措并举将审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是加强对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该院切实加强对干警的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干警切实增强了服务大局意识,树立了辩证的司法公正观,自觉地树立起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了为民司法、便民司法、亲民司法。
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该院通过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信息软件的开发,实现了审判流程管理、执行信息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的资源整合,从技术上为审判水平的提高提供了保障。
三是加大调解方法在审判当中的应用。该院建立指导村级基层调解委员会调解、乡镇与人民法庭联动调解、法院诉讼调解(包括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判后和解)三级调解机制,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加强案件质效考评管理。该院为提升案件的质效,加强了对案件的评查和量化管理,完善量化考评体系,把办案的社会效果纳入考评体系。此外,该院还合理分配案件,科学合理地量化办案指标,强化案件质量考评监督,健全业绩考核档案,建立起了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