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不成生歹念 放火恐吓领徒刑
作者:丁莉华 发布时间:2009-11-23 浏览次数:560
本网苏州讯:为排挤在同一条线路上跑运输的竞争对手,陈某于今年5、6月份先后两次将自制的燃烧装置放于对手承运的货物内,想恐吓、骚扰对方,让对方主动退出,自己达到垄断的目的。其第2次放火引起了一沙发的燃烧,被对方发现,后陈某被公安机关逮捕。
陈某从事从苏州至安徽滁州间的货物托运业务,而这条线路上另有一家公司与他竞争,对陈某公司的利润造成了一定影响。陈某几次想收购对方以达到垄断目的,但由于对方不满意他开出的收购价格,始终未能成功。见正面沟通不成,陈某动起了歪脑筋。他按照从电视里学来的方法,经过反复实验、测试,用蚊香、海绵、火柴、松香水等制成了一个可以控制燃烧时间的易燃装置,于今年5月第1次把它放在了竞争对手所托运的家具内,想恐吓对方,不要再跟他斗下去。但这次因为装置不够完善,未能引起燃烧。事后,不甘心的陈某又对装置进行了改进,于6月再次放入对手货仓的沙发内。经过测算,陈某将装置起火的时间设为下午三四点钟货仓人员最多的时候,后来沙发燃烧时果然很快被人发现,因而未造成严重后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将自制成的燃烧装置置于同行即将承运的货物内,放任燃烧结果发生,其行为构成放火罪。鉴于陈某事前对燃烧时间进行了设定,主观上只是为了恐吓对手,并不希望危害公共安全,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故从轻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