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男子婚外留情导致女方怀孕,女方住到男方父母家后产下一名女婴,后男方父母要求母女搬离房屋遭拒,遂将母女二人告上法庭。近日,江阴法院受理了这起确认房屋所有权案件,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由男方补偿母女15万元,女方搬离房屋的调解协议,同时原告撤回了诉讼。

2007年,青岛女孩杨可馨与江阴男子王志平同在云南出差时相识,因互生好感而发生了一夜情,当时杨可馨并不知道王志平已婚。之后,杨可馨回到青岛老家,并与王志平断绝了联系,原本以为两人不会再有任何瓜葛,但是杨可馨回去后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于是千里迢迢赶到江阴寻找王志平。杨可馨到江阴后才得知,原来王志平早有家室,但是王志平本人却始终不肯露面。通过当地派出所的努力,杨可馨被接到王志平父母的房子里居住。

杨可馨在王志平父母家住下后,与王家二老的关系一直不和,但王家二老也没有将她赶走,因为王志平婚后没有给王家生下一儿半女,王家二老也希望杨可馨能给王家生个儿子,延续香火。直到去年4月,杨可馨产下一名女婴,王志平都没有出现,更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而此时,王家二老对杨可馨母女的态度急转直下,同年8月的一天,王家人为把杨可馨母女赶出去,几名王家人闯到杨可馨住的房间,将热水瓶中的水倒在婴儿身上,试图将小孩烫死,后因热水瓶系冷胆才未酿成惨剧。而杨可馨认为自己的一生都被王志平毁了,回老家无言见父母,死活都不肯离开王志平父母的房屋,除非王家人补偿她100万。

20094月,王志平的父母将杨可馨告上法庭,要求杨可馨从他们的住所搬迁,而杨可馨拒绝迁让。就在法庭对案件进行调查时,王志平竟然否认孩子是自己的,并坚称女婴与自己没血缘关系,但王志平拒绝做亲子鉴定。于是承办法官多次上门做双方工作,并邀请地方派出所和司法所出面一起协调,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王志平补偿给杨可馨精神损失费和孩子的抚养费共计15万元,杨可馨搬离王志平父母的房屋,同时王志平的父母也向法院撤诉。

目前,杨可馨已经带着女儿离开江阴回老家生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