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硬”措施、“软”方法力保执行“实”效果
作者: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11-20 浏览次数:526
本网南通讯:今年以来,通州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工作中,注意把“硬”措施与“软”方法结合使用,为提升执行工作效果、发挥执行工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功能打牢基础。今年1至10月,受理执行案件3432件,执结3081件,同比上升38%和40.24%。
采取“硬”措施,切实形成执行威慑。发送财产申报令,强制要求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以便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制定合理执行方案,同时明确不予申报或者隐匿不报的处罚措施;用好迟延罚金、罚息手段,依法支持申请人请求加倍支付迟延利息、迟延履行金的要求;惩治妨碍执行行为,对于暴力抗拒、妨害执行的被执行人和案外人,依法予以罚款和拘留。截止10月份,通州法院共拘留84人次,执行迟延利息、迟延履行金600多案次,金额超过50万元。
注意“软”方法,努力提高执行艺术。推行法官寄语,根据婚姻家庭、工伤赔偿等不同案件性质,在执行通知书上加注不同内容的“法官寄语”;发挥案外人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支持,努力征得被执行人同事、邻居、乡亲协助;搭建沟通平台,促使当事人自愿、自觉化解矛盾。今年以来,通州法院执行局先后成功执结 “鱼里服装有限公司欠薪案”、“世纪缘服饰有限公司欠薪案”等4个集团案件,妥善协调了资方、厂方、劳方等各个方面的利益,切实保护480余位申请执行人的权利。
力争“实”效果,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加大对案外人财产执行力度,对于有担保人或案外到期债权的被执行人,直接裁定由其担保人、次债务人履行;加大当事人和解工作力度,在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且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努力促成双方在执行中和解;加大财产变现工作力度,对于在指定期间内未能履行义务的,立即启动对已查封、扣押财产的拍卖、变卖程序。今年1至10月份,通州法院执行局成功组织拍卖会20余场,成交额超过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