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今年以来,如东法院依法审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913人。审理过程中,该院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审判与严格遵循刑事司法政策的有机结合,保证裁判经得起法律衡量、经得起社会评价、经得起历史检验。

一是注重办案质量,实现公正司法。切实贯彻执行证据裁判原则,坚持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标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裁判质量。充分发挥合议庭功能,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建立庭内定期通案制度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庭前讨论制度,实现裁判的民主性与科学性;严格执行程序法的规定,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既打击犯罪,又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有机统一。

二是注重办案进度,确保审判效率。牢固树立审限意识,严格遵守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办案效率,防止超期羁押、久拖不决现象;加强刑事审判庭与立案、法警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实现立案、送达等工作与刑事审判的协调一致;严格按照相关司法解释,把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和简易程序作为当前提高办案能力和效率的重要措施,简化审理程序,提高审判效率。

三是注重宽严相济,做到罚当其罪。对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快审快判、严厉打击,做到该严则严;对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且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以宽缓为主,尽可能地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努力做到既通过“严”增强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又通过“宽”体现刑法的教育功能,在充分实现法律效果的同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注重队伍建设,保证廉洁司法。高度重视刑事法官思想政治建设,努力增强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结合职务犯罪的特点,通过审判经验交流、疑难问题探讨等方式,增强法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处理棘手问题的能力;加强审判作风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廉政司法教育,不断完善和规范刑事审判活动制度建设,健全监督管理,确保司法公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