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阊法院三项机制规范公告送达
作者:耿莉 发布时间:2009-11-19 浏览次数:518
本网苏州讯:今年以来,苏州金阊区法院通过建立三项工作机制完善公告送达,1至10月的民、商事公告送达案件同比减少25个百分点,从而使案件审理周期相应缩短,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一是提前防范机制。 在受理环节,要求原告提供双方当事人详细的通讯地址、电话、身份证明,防止因地址不明影响送达或原告故意隐匿被告地址进行恶意诉讼;同时积极指导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详细告知法律后果,防止诉讼不利一方逃避诉讼,造成不必要的公告。
二是内外协查机制。对于确因客观原因无法直接送达的案件,审判人员及时告知原告无法送达的原因,并从诉讼效率及执行风险等角度向当事人释明公告送达的后果,促使原告积极主动寻找被告下落;同时加强与立案庭、执行庭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查询当事人在本院的诉讼记录,收集当事人信息,做到信息互通,协调兼顾。
三是严格规范机制。尽量少用、慎用公告送达,若采用电话通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审判人员上门实地调查,寻求当地社区或当事人亲属的帮助;必须通过公告方式送达的,做到询问笔录、调查材料齐备,公告内容明确,除在相应媒体发布公告外,也在当事人所在地张贴公告,提高公告送达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