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与小丽系亲上亲,“80后”女“90后”青年相恋并在同居期间生有一女,在女儿出生后不久后因家庭以及琐事发生矛盾,两人恋情告终,随之小丽在将正在读大学的小王告上法庭,要求非婚生女随其生活,小王给付孩子抚养费。日前射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小王与小丽是亲上亲,两人在共同的亲戚家中相识,两个一见如故。相识后不久,两人遂隐瞒家人开始了同居生活,2011年年底,两人的孩子出生,两个本来还是孩子的人瞬间为人父母,随之的问题纷沓而来,男方未到法定婚龄双方无法结婚,同时面临着小王还要继续读书,因为小丽被诊断患有肝炎疾病,故不能母乳喂养,这意味大笔的抚养开销由谁支付,为此双方以及双方家人发生矛盾,双方恋情告终,小孩也由小丽带回了娘家,并具状诉讼要求非婚生女随其生活,小王负担小孩的抚养费。

 

庭审中,双方家人情绪激动,男方家长认为双方同居期间,男方家曾给付一定的财物,故小孩的抚养费用可以在该款中支付,不愿意再负担高额的抚养费,女方则认为,女方现患有乙肝,无能力支付小孩的抚养费,虽然男方曾给付过一定数额的金额,但均已经用于共同生活和生育小孩。双方分歧较大,经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后,小丽将小孩抱给了小王的母亲,表示小孩给男方家抚养,男方则不愿意接受小孩,在法庭的调解下,小孩暂由母亲带回抚养。本案仍在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