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平江法院对审结涉少民事案件进行专项评查
作者:徐欢欢 发布时间:2009-11-19 浏览次数:486
本网苏州讯:今年年初,苏州平江法院制定了《关于在审判工作中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试行)》,就审判工作中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全面保护作了明确的规定。为掌握该院审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案件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总结审判经验,规范该类案件的审理,近日,该院审管办对2009年1-9月份审结的涉少民事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
2009年1-9月份,该院少年庭共审结涉少民事案件49件,占全庭结案总数的80.33%。本次评查,共评查其中已经归档的案件48件。 具体有四个特点: 一是从案由来看,涉及抚养的离婚纠纷案件占绝对多数。 二是从诉讼程序来看,全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三是审判人员注重调解,维护稳定,办案效果较好。 四是根据案情需要,充分保障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提出三个需要注意的地方:一是涉少民事案件的受理环节有待进一步重视。二是个别案件裁判文书中存在瑕疵。三是个别案件在结案后没有做好后续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