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权利受到侵害、家庭贫困的未成年人摆脱侵害后果、重新建立对生活的热情和信心,今年3月以来由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苏州市预防办、未保办联合苏州市律师协会向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专业委员会申请的一项救助基金,资助的对象限于受到重大人身伤害的未成年人和受到性侵害而急需救治、心理治疗的未成年人。1112,常熟法院少年庭成功为一名未成年被害人申报到该项爱心基金。

今年94日,常熟法院少年庭受理了一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案件。200952910岁的小女孩王某在居住的小区玩耍时被83岁的朱某猥亵,王某弱小的心灵为此受到了巨大的打击,时常半夜惊醒,平时也沉默寡言,不愿外出,需要接受长时间的心理治疗。鉴于被告人朱某年事已高,且认罪态度较好,在案发后和案件审理过程中补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案件审结了,王某的境况却还牵动着少年庭法官的心,因为王某的母亲身体不好且无业在家,王某还有个双胞胎妹妹,全家四口人的生活全靠王某父亲每个月1000余元的收入维持。此次案件的发生无疑给这个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如果能申报到救助基金,哪怕是小额的,也能给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带来多一丝温暖和多一份社会支持。对照文件,王某刚好符合资助对象的条件,于是少年庭通过常熟团市委向苏州团市委12355青少年服务台申报,再通过苏州市律师协会向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批,最终申报获得成功。1112,王某的父亲高兴而又感动地接过了1000元救助基金。

常熟法院在维权工作中,注重与当地团市委、市妇联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维权机构的沟通联系,除了每月报送维权信息外,还时常组织协同维权机构回访监禁刑少年犯等活动,从而联同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尽最大努力维护未成年权益。此次爱心基金的成功申报,便是常熟法院联同常熟团市委共同维权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