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千元诉讼费
作者:张劲松 王智瀛 发布时间:2009-11-18 浏览次数:596
本网无锡讯:“能退还这么多诉讼费,我们想都不敢想,太感谢法官了。”从法官手中接过4000元诉讼费的沈某,眼里噙满了感激的泪水。
今年9月,四川来锡打工的邱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妻子沈某等家属从四川赶来,向马山法庭提起了诉讼。在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了解到邱某是家庭的支柱,妻子在四川老家务农,目前家中除了一个牙牙学语的幼儿和一个尚在哺乳的婴儿,还有丧失劳动能力的老母亲。而被告则是一名下岗工人,由于驾驶摩托车未办理保险,目前无能力履行赔付义务。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审结了,可承办法官想的是,如何让饱受丧亲之痛的民工姐妹,能最快地得到救助。承办法官自己先拿出1000元给沈某已解燃眉之急,并及时将他们的困难情况向院长作了汇报,院长当即指示法庭将预收的四千多元诉讼费退还给沈某。由此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马山法庭立足审判,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以最快的速度让受害人得到救助”、“以最便捷的方式让当事人实现合法诉求”、“以最有利于弱势群体的方式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