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将面临败诉的风险。但近日发生在吴江法院震泽法庭的一起诉讼,原告证据不足,却凭借法官的调解工作打赢了官司。

 

200911月,陈老板与宋经理签订了代销协议,约定由宋经理代理销售陈老板生产的彩钢板。后双方终止代销协议,陈老板清算账目后发现宋经理尚有15万元货款未付,向宋经理催讨皆被其以货款已结清为由拒付。无奈之下,陈老板起诉宋经理要求支付货款。

 

庭审中,原告陈老板向法庭提交了85万元送货单。被告宋经理质证认为,原告的送货单大部分是复印件,还有一部分并非被告所签字,对这些证据皆不认可,且向法庭提供他已支付80万元货款的银行汇款凭证。此时,陈老板从包中拿出了一堆纸屑,向法官道明事情原委,原来粗心的他将部分送货单放置在房屋角落,未曾想屋中鼠患猖獗,竟将价值10万元的送货单原件咬得支离破碎。

 

法官向原告释明,无法复原的碎纸屑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且送货单也应提供原件,根据现有证据他的诉讼请求难以得到支持。同时法官对被告做起了调解工作,原告证据保管不当使真相无法还原,但没有证据不代表事实没有发生,无论做人还是从商都要讲良心和诚信,大家都要尊重客观事实,原告辛苦创业确属不易,看在多年合作情谊之上,希望双方能友好地处理此事。最终在法官耐心和真诚的调解工作下,被告同意支付原告7万元了结诉讼。

 

调解结束后,被告律师感慨地对原告说:“你今天是遇到了一个好法官,不厌其烦地做调解工作,既帮你打赢了官司,也给你上了一堂法律风险课。”原告对法官调解降低他的经济损失一再表示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