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水乡传佳话

??金湖法院宝应湖法庭司法便民工作纪实

 

烟波浩渺的宝应湖,有着“百里荷花香”的胜景。为了临湖而居的近20万群众的安宁,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专门设立了宝应湖法庭。近年来,宝应湖法庭为解决农民就近、就地诉讼问题,创建了“移动法庭”,常年深入农村一线开展巡回办案,坚持立案到田头、调解到船头、送法到村头,被辖区群众传为佳话。

便民立案去田头

去年429日,宝应湖法庭的干警刚上班,陈桥镇南宁村的人民调解员就打来电话,要求法庭马上派人,解决村民阻挠村集体出售树木纠纷。庭长鲜启华放下电话,迅速召集法官柏中山、书记员王玮,把“移动法庭”开进了20公里之外的南宁村田头,现场立案审理。

宝应湖法庭的“移动法庭”组建以来,长期坚持活跃在边远的农村。为方便边远乡镇群众打官司,该庭一改过去到庭立案的做法,开通了两部便民热线电话,对农民群众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矛盾纠纷,只要打个电话,捎个口信,该庭都能从利民出发,帮助农民群众排忧解难。与此同时,法庭还在辖区的8个乡镇和2个省属农场设立了固定的办案点,对非普通程序的案件,原则上都到办案点进行审理;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则坚持上门审理,以减轻群众的诉累、跑累、问累。几年来,“移动法庭”每年下乡巡回办案都在60场次以上。

 

悉心调解在船头

 

今年春天,前锋镇白马湖村渔民王原到陈倡家借款2000元钱。陈倡考虑都是乡里乡亲,碍于情面,连借条也没要就借给他了。转眼到了冬天,陈倡见王原一家卖了鱼,却没有还钱的意思,于是情急之下,他多次到王原家要款,王原却总以没钱为借口拖而不还。陈倡一气之下将王原告到了宝应湖法庭。

   考虑到白马湖村离法庭较远,该庭启动“移动法庭”,由副庭长李斌带队来到湖区,就在渔船上就地调解。调解中,王原情绪激动,表示就是拘留也不还钱。一看双方分歧很大,李斌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反复释法讲理,王原这才说出自己不是有意“耍赖”,而是埋怨陈倡不打一声招呼就把自己告上法庭,让自己丢人现眼。当李斌把事情的原委告诉陈倡后,陈倡也觉得自己的做法欠妥,当众向王原赔了不是,并撤回了诉状,王原也爽快地归还了欠款。

 

   在农村,纠纷的当事人大多是相邻亲友,如果对案件简单地判决了事,容易引起当事人新的矛盾,不利于当事人之间长远的和谐共处。为了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纷争,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该庭还建立了以法庭为中心,辖区内各镇调解中心、各村(居)调解委员会、各调解员为成员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适时、适地、适人共同协助调解。今年以来,该庭受理各类民事案件807件,结案801件,结案率为99.26%,其中调结626件,撤诉76件,调撤率达87.64%

 

法制宣传到村头

 

2007年,金北镇部分农户购买了一种叫“草根除”的农药,为麦田除草,结果造成大片的小麦只抽穗不结实,损失惨重。农户将供货商和生产厂家告上了宝应湖法庭,但由于农户在购买农药时没有向供货方索要发票,起诉索赔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法庭经多方调解最终只能为农户挽回了部分损失。

   案件审结了,但宝应湖法庭的法官心里却不是滋味,法官们意识到,在司法实践中,农村矛盾纠纷多半为农民群众法律意识不高所致。为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再让农民吃不懂法的“哑巴亏”,法官们精心选择了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利用巡回办案的机会在村头农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现场解答农民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难题。同时,法官还在辖区内农民逢集时,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取得了显著成效,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明显减少。(娄银生伍晓伟)

 

2009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