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为积极探索能动司法途径,加强司法便民举措,加快和谐司法进程,常熟法院在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此举不仅有利于更好地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更能优化内部权力运行结构,提高司法效率。

诉讼服务中心的投入使用不仅是办公环境的优化和设施的更新,更是司法观念的提升与服务功能的扩张。原有的审查立案职能,将丰富为包括诉讼服务职能、纠纷化解职能、案件分流职能等三大职能。该中心将逐步完善各项诉讼职能,为当事人提供一条龙服务,使当事人不用出诉讼服务中心,便能满足其一系列的司法需求,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的诉讼负担,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对我院审判工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党委满意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提高有着重要意义。

一、纠纷多元化解,“诉讼分层”将从这里开始。该院将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的平台,构建分层“化解机制”:对前来法院起诉的当事人,启动诉前分流机制;对分流程序过滤后的纠纷,大力推行诉前调解机制,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将非诉调解作为前置程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案件立案后,根据具体情况,推行立案调解、委托、邀请调解,构建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二、回应司法需求,司法关怀将在这里升温。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强化“便民、利民、惠民”意识,做到“咨询有人应,电话有人接,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让前来法院办事的群众“少跑一次腿、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让群众感受司法的温暖。

三、规范司法行为,法院良好形象将在这里集中体现。该院将以此为契机,着力强化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礼仪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把“为人民司法”宗旨转化为自觉行动。通过提供宽领域、多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一站式”司法服务,真正树立“便民、利民、亲民、惠民”的司法形象,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