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20081月,江阴法院创设了执行案件协同办案制度,至今年10月,该院共执结案件10867件,同比增加33.9%。执行案件协同办案制度的推行,促进了执行案件特别是疑难案件的有效执结,较好地解决了当前基层法院执行工作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且未发生一起执行违法违纪事件,执行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大为提高,体现出“五个进一步”的工作成效。

一是进一步体现执行工作的规范高效。该制度以2008年初制订的《江阴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集体办案工作规定》为主,配合以《江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分案与期限督办办法》等规定和做法,实行合议庭接受分案、定期全院执行会战、长期分组集体下乡办案、银行证券车辆房地产集中批量查询、案件集体管理等等,从而确保了执行的程序到位、措施到位和说服教育到位,有力杜绝了忽视程序、野蛮执行、消极执行等不规范行为。特别是开展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该院发挥协同办案优势,一个月内累计对被列入清理范围的3746件无财产执行积案的被执行人财产等情况调查达二万余次,做到了每案必查,每查必细,效果明显。

二是进一步体现执行工作的公开透明。协同办案制度使得案情在全局内公开,有重大事项时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需向当事人公开时内容全部一致,完全公开透明。办案人员相互监督,岗位职责进一步细化,执行工作管理措施得到进一步强化,从而进一步培养了执行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执行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的交往,形成了顺畅的多途径举报渠道和查纠机制,确保 “五个严禁”在执行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有异议的,立即实行阳光审查,切实维护执行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两年来,江阴法院未出现一次执行违法违纪问题,确保了廉洁执行。

三是进一步提升执行队伍综合素质。执行案件协同办案制度以建设“能执行、肯执行、执行好”的执行队伍为目标,通过协同办案,加强队伍的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执行人员不再“单兵作战”,而是相互比学赶帮,执行法官心中逐渐自觉形成效率与合作意识,高效办案已成为法官职业习惯。通过多次领导带头的集体下乡、凌晨执行,造就了一支领导有号召力,执行有战斗力、创新力的执行队伍,焕发出的执行合力和团队意志力成为执行攻坚克难的精神支柱和攻无不克的制胜法宝。

四是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向分段集约模式转变。随着案件数量增加,各个执行人员单独为自己承办的案件外出查询已不能适应形势,且效率低下。协同办案集中统一查询克服了上述缺陷,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同时进一步提高查询技巧,与协助查询人员之间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关系,达到事半功倍的办案效果。2009年一季度,江阴法院集中统一查询361290件案件,促使108件案件在短期内得到执结,效率比以往提高了三倍,节约了大量的司法资源。该制度的推行改变了个人负责个案的传统执行模式,以有效的技术手段监督制约执行,防止产生执行不公和司法腐败,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向分段集约模式转变。

五是进一步促进执行工作的司法民主性。执行案件协同办案制度实行以来,执行人员真正下到了基层一线,加强与群众的交流沟通,构建了便捷有效的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减少了当事人的不便,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使群众对执行有更现实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通过集体办案,与基层村委、社区、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了更深刻的联系,既提高了执行人员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又培养了他们的大局意识,及时解决了大量纠纷,避免了矛盾激化,预防了群体性事件,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