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八滩法庭“三项举措”再现便民服务新亮点
作者:陈广春 王卫东 朱海俊 发布时间:2009-11-16 浏览次数:471
本网盐城讯:今年来,滨海法院八滩法庭在“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实行“三项举措”,再现便民服务新亮点,赢得了辖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一是实行巡回办案。该庭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不断加大巡回审判的力度,携卷下乡,将法庭设在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和当事人家中,根据农民的空闲,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群众。今年秋收期间,该庭针对秋收期间容易出现邻里、土地权属、种植的矛盾纠纷,及时将有关法律法规印成小册子和图片,进行巡回宣传,向农民讲解法律规定,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受到农民群众的拍手称赞。
二是坚持调解贯穿始终。该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并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分别设置婚姻家庭类调解室、相邻关系类调解室、债务类调解室等。将人文关怀、法治文化融入调解工作,从一句问候、一张笑脸、一杯茶水、一个手势开始,拉近与当事人的感情距离,让当事人感受温暖。在立案阶段,大力推进诉前调解机制;在审理阶段,除了承办法官调解外,庭长参与调解,必要时分管院领导出面协调进行调解;在判前阶段,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工作,实行判前答疑,给当事人最后调解机会,努力将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在执行阶段,仍坚持由执行法官再进行调解,力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三是营造调解氛围。为提高调解成功率,该院在不同的调解室绘制与主题相应的图画。用“卧冰求鲤”的历史典故,以“千里修书为一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著名诗句,用“诚实为本,守信是金”的古训,促使当事人省悟其身。一位债务类当事人感慨地说,从走进八滩法庭那一刻起,我的心灵一直在受到洗礼,那种环境、那种氛围我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