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在与前妻离婚后,只因感觉自己感情受到了伤害,一怒之下凌晨钻入前妻家进行放火,日前,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判处被告人贾亮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江阴人贾亮在与其前妻甄雯因感情不和离婚后,感到是妻子背叛了两人间原有的海誓山盟,并且让自己在朋友面前抬不起头来。“受伤”后的贾亮越想越来气,总想找个机会报复甄雯,让她不得安生。20081011日凌晨,贾亮采用撬锁等手段顺利进入甄雯家中,而后撬开卧室腰窗,钻窗进入卧室,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枕头2只,并将点燃后的枕头分别放入高低柜中及卧室的地毯上,引起火灾,火是越烧越旺,没一会儿方家就烟雾弥漫,家电及生活用品被烧毁,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5100余元,真是“贾哥一生气,后果很严重啊”!案发后,甄雯随即报案,一天后贾亮被公安机关抓捕,并如实供述放火事实。

江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亮故意纵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经构成放火罪,遂作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