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法院多项举措强化诉前调解成效明显
作者:庾向荣 发布时间:2009-11-12 浏览次数:430
本网苏州讯:加强诉前调解、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避免一般纠纷转化为诉讼,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吴江法院贯彻落实“和谐司法、能动司法”理念,强化诉前调解,成效明显。今年以来,经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的各类纠纷达500余起,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矛盾易激化或群体性纠纷。
一是强化诉讼引导,促使矛盾解决在原发地。通过诉讼引导、调解指导,尽可能使纠纷化解于诉前、化解于原发地。例如对农业承包、拆迁补偿等案件,引导当事人回归基层组织进行调解,必要时向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提供可行的调解方案。对该类纠纷多发的基层组织,提出法律建议,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
二是搭建调解平台,推动相关部门提前参与。对具有敏感性或群体性苗头的纠纷,如环境污染、社会保险类案件,引导相关主管部门提前参与,提出解决该类纠纷的可行性建议,为纠纷双方搭建和谐的化解平台。
三是加强重点排查,提前化解涉诉信访隐患。对近年来信访的重点户和重点事项进行排查梳理,备案登记,如有相关来诉案件,即列为重点调处对象,力争提前化解,避免再次发生信访。
四是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室的职能,加强与调处中心、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促使矛盾纠纷的化解关口前移。人民调解工作室自今年2月份设立以来,已成功调处各类案件200多起。今年7月份,通过与吴江经济开发区的协作,将涉及东泰沂(吴江)有限公司的128件来诉经济纠纷成功化解于诉前。
五是加强司法确认,完善诉前调解的司法保障机制。对于人民调解工作室或其他调解组织调结的纠纷,如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出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决定书或民事调解书,立案庭即时审查、即时立案移送,相关业务庭即时作出处理,使诉前调解的案件真正达到合法、快捷、高效的“案结事了”,不留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