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法院“四个强化”迅速开展年终积案清理
作者:丁萧 发布时间:2009-11-10 浏览次数:465
本网苏州讯:苏州相城法院坚持强化组织领导等“四个强化”,认真开展年终清理积案工作,努力减少未结案件数量,提高结案率,力促全年各项审判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实现审判工作的良性循环。
一是认清形势,强化组织领导。面对新收案件同比上升14.7%的严峻形势,相城法院专门成立了年终集中清案活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院长任组长,各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庭庭长和审管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审管办具体负责年终集中清案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明确目标,强化层级责任。分管院长、庭长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根据案件积存情况,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对案件的加强定案把关。审管办加强催办、督办,每月下旬通报办案进程、评析清案质量。全体干警按快结案、结好案的要求,力争到年底结收案比均达100%,执结率达90%以上,执结标的金额到位率达90%以上,“四项”案件未结率控制在20%以下,消灭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数。
三是前后兼顾,强化清积成效。全面排查未结案件,重点排查“四项”未结案件和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摸清积案状况;根据各类案件的不同情况,针对性地提出书面清理方案,做到任务定人、定时、定量。将清理积案与办理新收案件有机结合起来,特别要下大力气解决涉及民生、特殊困难群体利益的案件,力争新收案件在期限内全部结案,避免前清后积。
四是形成合力,强化部门协同。全院树立为年终清案服务的意识,保障干警集中时间和精力办案,在经费、人员、车辆等方面予以倾向性的支持,确保较强的后勤支撑。各审判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相互沟通,加快工作节奏,形成统一行动协同作战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