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倒小姨子致精神伤残 外力所致还是术后引发
作者:匡胤 发布时间:2009-11-10 浏览次数:648
本网无锡讯:将小姨子推倒在地,致其后脑受伤并出现精神残疾,还辩称是小姨子之前脑瘤手术后导致的并发症。近日,这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在北塘法院审理终结,这位动手的姐夫被判处赔偿小姨子84000余元。
赵小玲是俞斌的小姨子,近几年为了娘家的财产等原因常常发生口角。
法院委托无锡某司法鉴定所对赵小玲的伤残进行鉴定,结果为:赵小玲案发前有脑瘤手术史,术后能恢复工作,正常生活,本次案发后出现明显精神异常,存在明显的心因性幻觉及被害妄想,其存在应激相关障碍,严重影响其工作能力和日常生活自理,此相关障碍主要由外伤所致,目前情况相当于八级伤残。法院根据双方在纠纷的发生和造成损害结果的过程中的过错程度,认定俞斌负70%的过错责任,赵小玲自负30%责任,遂判决被告俞斌赔偿赵小玲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4681元。(文中所用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