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为更好地服务阜宁县沿海开发工作,有力保障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阜宁法院迅速召开会议,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深入讨论,认真部署,并专门制定了《阜宁县人民法院服务沿海开发十项措施》。

一、服务重大产业项目,保障经济顺利发展。 对涉及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依法保障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维护社会安定秩序,确保园区基本建设。 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妨害开发区、园区企业建设和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提升司法服务质量,主动扶持新兴产业。 每名班子成员和每个业务庭分别确定一个新兴产业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上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产业发展的法律需求,帮助解决难事、难题。

四、拓展依法服务范围,积极支持招商引资。 对危困企业起诉到法院的案件,缓、减、免收诉讼费用。并有针对性地向涉诉企业、机关提出司法建议,积极的为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五、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采用灵活多样的诉讼调解方式,积极创建调解平台,深入村委会和社区,在诉讼各个环节,机动灵活地开展调解息诉工作, 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六、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保障农业项目推进。 积极改进便民服务举措,实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切实减轻涉诉农户的讼累。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办法,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尽快化解矛盾、变现当事人的权益上,力求案结事了。

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保障基础设施建设。 对涉及投资开发、城市建设中出现的纠纷,迅速立案,立即赶赴现场,就地协调,定纷止争。依法制裁阻挠、破坏基础设施建设的各类违法行为, 确保全县的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完工。

八、妥善调处劳动争议,慎重办理破产案件。 一是成立专门审判组织,全面加强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工作。二是强力推进诉调对接,着力构建社会大调解机制,努力化解劳动纷争。三是慎重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依法保护债权人与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九、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努力促进官民和谐。 主动搭建交流平台,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加大行政案件的协调力度,充分运用听证程序,展开“阳光运作”,缓和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对立情绪,促进官民和谐。

十、建立指挥监督机制,从严查处违规行为。 成立服务沿海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动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相关规定、有碍沿海开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