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开庭以案释法 服务工作大局
作者:镇江市开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11-09 浏览次数:381
本网镇江讯: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紧跟形势,服务大局,认真研究拆迁政策和法律适用,积极应对村民起诉要求撤销拆迁协议增多的问题。近日,当庭驳回一村民撤销拆迁合同的诉讼请求。
家住丁岗镇的杨某,其住宅地处“万顷良田”建设的拆迁范围内。拆迁事务所完成登记、核实工作后,与杨某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杨某听信闲言并受人挑动后,以拆迁不合法、政策不公开,存在欺诈、重大误解为由诉请法院撤销拆迁协议。
收案后,开发区法院高度重视,要求承办法官公开审理,扩大影响,要通过庭审活动,加强法律释明和法律教育工作,积极支持重点建设工程。庭审当天,原告的亲朋好友,部分涉及拆迁的群众,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10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中,承办法官积极宣传万顷良田建设的政策,明确指出“万顷良田规划方案”已得到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规划实施后,将从根本上解决了耕地经营分散、生产方式落后、村庄布局凌乱、户均占地过大、保障水平偏低等问题,将促进农业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和改善生活质量。已签订的拆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法官当庭组织调解。杨某虽然非常认同法官的观点,但是由于受到部分群众的挑唆,心存犹豫。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法庭以拆迁事务所主体适格、拆迁目的正当、拆迁程序合法、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效为由,当庭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杨某对法院判决不持异议,当晚将钥匙交给拆迁事务所。
该案的公开审理,也让旁听人员受到教育。旁听的村干部认为,依法拆迁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旁听的群众也表示,新区拆迁工作利国利民,要支持拆迁工作,按协议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