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加班短信帮助打赢工伤官司
作者:吕敏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09-11-09 浏览次数:600
本网南通讯:“今晚加班,你现在哪里?”顾某没有想到,他在接到老板加班通知后,随意给妻子发的这条普通短信,日后被法院作为证据予以采纳,最终帮助他打赢了这桩旷日持久的“工伤认定”官司。
当晚20时07分,顾某在加班结束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途中撞上一辆同向行驶的小型客车,致其特重型颅脑损伤。事故发生后,顾某之妻立即将短信内容进行了公证,并于同年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顾某所举的证人所作的顾某所在三车间职工于事发当日集体加班的陈述,与顾某向其妻发送的“今晚加班”的短信内容相互印证,能够形成证据锁链,足以认定顾某在当日20时07分许发生的机动车事故属于其下班的合理时间。近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法官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明确规定,短信、QQ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只是一般情况下不单独使用,要与其他证据保持一致,并形成完整、有效、严密的证据链。本案中,“今晚加班,你现在哪里”的短信内容与其他证人证言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锁定了顾某加班后回家遭遇车祸的事实,所以法院予以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