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到期未履行债务 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作者:张鑫燕 发布时间:2009-11-06 浏览次数:626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杨某与债务人张某间的借贷法律关系合法有效,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归还原告的借款,至今分文未还显属违约,应承担不予还款的违约责任。原、被告间的保证合同合法有效,当债务人不能还款时,保证人应当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对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保证的范围和保证的期限未有约定的,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遂判决被告承担借款偿还责任,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承担违约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杨某与债务人张某间的借贷法律关系合法有效,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归还原告的借款,至今分文未还显属违约,应承担不予还款的违约责任。原、被告间的保证合同合法有效,当债务人不能还款时,保证人应当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对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保证的范围和保证的期限未有约定的,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遂判决被告承担借款偿还责任,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