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副院长李玉生提出创新行政争议化解机制
作者: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11-06 浏览次数:565
李玉生要求,全省法院要全面发挥行政审判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的联动作用,积极实践行政审判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的创新机制。要认真实践现有的工作机制,如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定期交流全会制度、司法建议发送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等。要放眼大局,强化服务意识,自觉把行政审判放到推进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中去谋划,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主观能动性,准确把握当前行政争议的主要原因,积极创新行政争议的化解机制。要努力形成化解工作全力,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汇报、通报人民法院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力求在各方互动与联动中形成化解争议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