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滨海法院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今年来已成功举办两次中层职位公推公选活动,解决了8个中层职位的缺位问题,调动了全院干警的积极性,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在公推公选过程中,滨海法院集思广益,大胆创新,不断对公推公选程序进行改进和完善,确保了选人用人机制的科学性和程序的规范性,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一是将工作业绩纳入考核内容。为确保对参加竞职同志评价的客观全面,率先在全市将干警的工作业绩纳入竞职考核范围,按评委票、干警票、竞争人员工作业绩等3方面内容,以433的权重综合得分,确定考察人选,从而将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同志推到领导岗位上来。

二是规范竞职演讲程序。打破过去由院党组确定竞职演讲次序的做法,通过二次抽鉴的办法确定演讲次序,即首先由报名竞选各岗位的人员进行抽鉴,再由各组的1号选手进行抽鉴,最终确定次序;在整个竞职演讲过程中,参加竞职演讲者手机一律交由县委组织部门的同志保管,同时禁止参加竞职者相互私自交流。

三是增加现场答辩的程序。借鉴公务员招录等选人用人机制,增加了现场答辩程序,由评委根据参加竞争者所竞争的岗位,提出相应问题,由竞争者现场答辩。同一岗位有多人竞争的,所提问题相同,从而保证了答辩的公平性。

四是司法辅助人员参加测评。全院53名司法辅助人员和普通正式干警一起对参加竞争者进行测评,所占分值与普通正式干警相同,此举在保障司法辅助人员民主权利的同时,也体现了测评结果的普遍性、客观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