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安徽某大龄女与江苏射阳大龄小伙通过网络双方相识恋爱,并同居生活,后因双方的生活习惯各异夫妻发生矛盾,妻子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安徽姑娘小赵与江苏射阳本地小伙小袁两人通过QQ2006年相识,双方对彼此均有好感,便进入了爱河,并于2007518日登记结婚,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双方对未来美好生活计算打算时,却因双方不能忍让对方,婚后双方因为性格及生活习惯等原因而发生矛盾,致夫妻感情不睦,妻子遂诉至本院,要求与丈夫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在充分了解后才登记结婚,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虽因生活习惯问题双方发生矛盾,对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及夫妻关系现状等进行了综合分析后,可确认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理由不充分,本院不予支持,望双方互谅互让,互相包容,珍惜夫妻感情。遂作出了驳回小赵要求与小袁离婚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