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无锡南长法院一贯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从组织建设到制度建设、教育平台建设以及硬件等各方面均给予了强有力的保障,形成了一套立足未成年犯审判、教育,并扩大青少年法制教育面的“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成效显著。该院自成立少年审判合议庭以来,所判非监禁刑未成年犯的重新犯罪率已十八年保持零的记录,同时,辖区内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人数占该区青少年总人数的比值也远远底于其他各地区。该院先后荣获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江苏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被评为南长区十佳新事、党建优秀成果,无锡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事入围奖,受到了省市区各级领导的好评。

“一”即一个宗旨。“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是少年合议庭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矢志不渝的宗旨。

“二”即二个平台。平台之一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系由刑庭牵头,联合辖区内四所学校和两个街道于2001年初共同建立的,网络维权体系由此初步形成。第二个平台为“青少年心理咨询教育岗”,由刑庭牵头,和无锡市图书馆、苏州大学教育学院应用心理学研究所于2004年共同建立,系全省首家。

“三”即三个服务。少年司法审判工作服务于学校、服务于社区、服务于其它与未成年人有密切关联的机构,使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合力推动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工作、犯罪预防工作及犯后帮教工作。

“四”即四项制度。一是保护制度。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严格依照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二是庭审制度。在全市法院率先尝试“圆桌式审判”新模式,并且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不戴刑具进入法庭。三是调查制度。在案件审理前,对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和社区进行调查走访,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制作《犯罪少年综合调查表》。四是帮教制度。少年合议庭自2001年起即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尝试与非监禁刑未成年罪犯家属签订《监管考察协议书》,要求未成年罪犯在一定期限内必须遵守和履行某些限制性规定。

“五”即五项活动。一是每年寒、暑假组织辖区学校的学生参加一次刑事审判庭审的旁听活动。二是少年合议庭法官每年轮流为辖区内学校或社区作一次法制宣讲。三是每年组织基地成员单位召开一次例会或调查分析会,以对未成年人维权、帮教工作作出总结与提高。四是每年组织判处免刑、单处罚金、缓刑、管制或刑期与押期相同的未成年罪犯召开一次座谈会。五是每年举办一次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活动,如模拟法庭,百题问答,主题班会,与老师、学生的心灵对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