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迅速开展土地执法执行专项活动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11-04 浏览次数:408
本网南通讯:近日,如皋法院为配合省、市土地“十日清查”行动,在全市范围内从
一、迅速传达,统一认识。如皋市国土资源部门于去年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用地,其中部分因未自觉履行于今年下半年申请法院执行。对此,如皋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并将此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同时提出了切合市情的处理建议。
二、建立组织,明确职责。为了使土地执行工作取得实效,如皋法院建立土地执法专项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行政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组成的专门工作班子。在当前我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法院党组着眼全局,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由一把手亲自来抓,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迅速开展工作。
三、严格审查,依法操作。对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市法院行政庭已与有关部门联系,组织立案前协调,教育、动员当事人自觉履行。对社会影响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案件,法院正与有关单位、部门沟通,做好预防和化解预案。在前期工作完成后,市法院对相关案件依法立案受理,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安排专项执行。考虑到这次专项执行活动,是在金融危机特殊困难时期进行的,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出发,市法院采取因案而异,因地制宜、多项强制并举的方式,尽量在取得法律效果的同时,使社会效果最大化。对于涉及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破坏基本农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大案要案,坚决用足法律予以强制执行,维护好来之不易的发展大局。
四、改进作风、促进互动。执行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解决执行难需要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多方联动。市法院这次专项活动,继续坚持走大执行工作之路,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改进工作作风,讲究工作方法,深入基层,争取支持,多做善做被执行人工作,做到思想工作与强制执行相结合,严肃执法与和谐执法相结合,加大教育协调力度,力促执行和解,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与市法制办、市国土资源局及相关乡镇加强沟通,发挥行政诉前协调的优势,对重大案件、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委、人大报告,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此次专项活动健康、有效、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