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移民少年的糊涂犯罪路
作者:周爱红 杨小英 发布时间:2009-11-04 浏览次数:606
本网盐城讯:时值中考,安静的校园里却出现了令人愕然的一幕,一群少年手持钢管,对两名手无寸铁的少年实施殴打。让人料想不到的是,带头打人的竟然是一位年仅16岁的中考生。日前,东台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这位年轻气盛的移民少年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1993年出生的陈某原籍四川,因三峡工程建设需要,12岁时便随父母移民到江苏省东台市某镇。
经过法庭教育,陈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后悔莫及,向法院保证重新做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聚众持械在校园内进行斗殴,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聚众斗殴罪,应予刑罚处罚。鉴于陈某在作案时未成年,且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依法对其减轻处罚。综上,遂作出前述判决。(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