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为促进法院效能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提高落实执行力,丹徒法院制定出台了《丹徒区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问责办法》,这对于提高司法效能,减少和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促进干警作风转变,优化司法行为,必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的。主要内容分为总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和适用、问责程序、附则五个部分、十七条内容。

《办法》规定了贯彻、执行党委各项方针政策不力等六种问责适用情形,根据情节轻重、造成影响、损失的大小,分为从书面检查到辞退九种不同层次的问责方式,同时规定了从重、加重以及从轻、减轻问责的适用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