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连云港新浦法院多次召开廉政专题学习会,东海法院进一步健全廉政责任新机制,灌南法院开通24小时廉政举报电话、建立“贤内助”监督制度和登记报备制度……目前,连云港法院系统正掀起新一轮党风廉政建设新热潮,这缘于连云港市中院新近出台的《关于严禁法官收受礼金礼品的若干规定》。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怡人的季节正是法院办案的黄金时期,是法院冲刺全年任务的关键时期,案子多时间紧,但累摞的案件也让权力腐蚀、司法腐败的风险指数进一步上升,因此,当前也正是廉政建设的重要时段。为了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确保队伍廉洁公正办案,连云港中院从落实“五个严禁”、确保廉洁公正司法出发,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严禁法官收受礼金礼品的若干规定》。《规定》在内容与执行机制上突出了一些新的特色。

严禁收受的范围明细化。禁收现金,代币券、储蓄单、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商品提货单等支付凭证,以及高档耐用、金银等贵重物品。

廉政防范的节点全程化。禁止干警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喜庆、工作调动、子女上学等为由收受礼金礼品。

执行操作的机制程序化。完善上交登记制度,规定,法官必须将未能拒收的礼金、礼品在收到之日起10日内上交院纪检组、监察室或其所在部门,如实填写登记表;部门登记后5日内上交院里,不得擅自保管。

责任追究的力度严格化。区分不同身份,明确不同党纪政纪处分办法;对多次违规收受的,按累计数额计算;以敛财为目的,本人或指使配偶子女等索取的,从重处理;对违规情节严重的领导干部一律先行免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人员责任的范围扩张化。对违规的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参照处理;部门对法官收受礼金、礼品不按规定登记上交的,分别追究部门廉政监察员和部门正副职领导责任。

《规定》共用20个条文对上述内容予以全面明确,发出后,各县区法院纷纷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加以落实,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