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为有效钝化社会矛盾,增进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沟通和信任,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洪泽法院多措并举贯彻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今年1-10月份审结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100%,案件撤诉率95%,初步形成了行政首长愿出庭、敢出庭,以平等心态与相对人进行对话交流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大宣传。选择典型案例,以图片新闻、工作动态或信息等形式,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宣传,并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前来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进行推进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社会效应。

二是加强指导。采取诉前指导、定期召开与行政机关联席会议、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行政首长的应诉能力及应诉技巧,并通过讲授典型案例的方式提高其执法理念,力求强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平常化意识,从而推动其出庭应诉行为的日常化。

三是明确目标。与县政府联合发文,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提出明确目标。所有行政诉讼案件,被诉单位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对社会影响重大、案情复杂或者对本单位执法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案件行政一把手;行政机关本年度应诉案件行政首长一把手出庭数不得少于总案件的一半。

四是强化监督。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报备和分析通报制度,规定了各行政机关在收到法院裁判书或司法建议等文书10日内应当报政府法制机构备案,便于政府及时了解掌握全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同时建立定期的分析通报制度,对应诉情况、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定期的分析统计并通报,切实加强出庭应诉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