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近年来,南通中院以矫正减刑为切入点,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职业、文化、家庭和个性等特点,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积极为矫正工作出谋划策,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动态及个案情况,有效防止社区矫正人员又犯新罪,达到了令矫正机关、矫正对象、社会家庭三方满意的效果。

20073月,该院通过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发现崇川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制度比较健全,在法院的牵头下,成立了区、镇(街道)、村(居)矫正三级网络,形成了专职社工为主体,以社会志愿者为辅助的两级社区矫正队伍。工作中,该院与公安、检察、司法形成联动工作机制,指导、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的和谐改造。为进一步发挥法院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该院通过多次沟通与会商,决定确定以新城桥司法所为社区服务基地,开展社区矫正对接试点。该院从审判人员遴选了具有丰富审判工作经验的审判人员和具备诉讼法专业背景的审判人员,组成专题课题组。他们在发现目前行政奖惩对矫正对象的激励、指导作用有限、而与之配套的司法奖惩机制还存在空白、当前社区矫正司法奖励机制存在较为突出的矛盾后,课题组迎难而上,针对突出问题展开调研,并且提出了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计划。他们指导社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公开听证制度,确保矫正评价体系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缓刑减刑案件的标准,对报送的减刑案件的审理坚持做到材料不少、程序不减、突出质量、体现效果,既使社区矫正人员通过减刑受到教育,又激励其他社区矫正人员努力改造,争取好的表现,以求减刑。在开展社区矫正的过程中,该院还与其他社区矫正机构建立了“矫正帮教”、“法制辅导”、“定期回访”例会制度,

2009926,由首都师范大学、南通大学、南通市司法局、华东理工大学联合主办的京沪通三地社区矫正工作论坛在南通召开,与会者围绕理论研讨、制度研究、实务交流三个主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会上,南通中院以人民法院对矫正对象减刑及收监执行为视角,畅谈了法院对社区矫正对象减刑经验和做法,得到与会者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