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被招入婿还出资为丈人家建楼房,孰料发生婚变后,老婆的娘家人不“认账”竟将自己赶出了家门。1029,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终于化解了该起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农村房屋析产案,当了十几年上门女婿的原告乔某最终分得4间农村建房。

原告乔某是南通北郊的农民,还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手艺精湛瓦匠。但由于性格木讷老实,平时不善与人言谈,三十多岁才娶到虽离过婚但相貌尚可的马某为妻。1997年,媒人在给他说亲时,提出必须做上门女婿并参与丈人家楼房翻建。为了早点讨到老婆,乔某满口答应并将自家积攒的建筑材料和积蓄统统投入到了丈人家的楼房里。婚后马某被查出没有生育能力,乔某却并不在意,双方最后共同领养了一个孩子。然而,由于性格上的差异、生活习惯和家庭经济掌控等问题,马某还是对乔某不满意。20087月,马某提出离婚并拒绝乔某再住在自己家。当时,关于解除婚姻问题,乔某并没有多大意见,在法院系通过调解解决的。但离婚后乔某认为,登记在丈人名下的翻建楼房,自己是出资出力的,应当享有共有人的权利,故在出资退还或补偿要求遭拒的情况下一怒之下将马家告上了法庭。

据悉,诉讼前乔某与马家人曾多次发生冲突并报警,因此双方隔阂较深。为了避免案情的进一步升级,办案法官多次从情理法的角度展开对双方的调解工作,最后不仅维护了乔某对房屋的共有人权利,而且为双方日后如何出行提供了很好的解决方案。当事人双方均表满意,并相互承诺日后不再生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