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法院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作者:朱姝 发布时间:2009-10-30 浏览次数:477
本网苏州讯:苏州吴中法院高度重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目前又推出四项举措,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全面提高法院服务大局水平。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开展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正确把握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切实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保障民生。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确保审务、政务、警务等各项工作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是加强司法满意度建设,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服务满意度反馈表》,诚请当事人对法院工作人员在态度作风、工作规范、执法水平、审判效率、廉洁司法等五个方面进行客观评价,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落实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基层群众走进法庭旁听案件,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面,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切实把法院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成立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诉讼提供最大的便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努力确保司法廉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班子成员做到带头恪尽职守、带头勤奋学习、带头发扬民主、带头维护团结、带头清正廉洁。强化“五个严禁”教育,加强执行“五个严禁”检查。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作用,及时掌握廉政动态和苗头性问题。通过巡查、办理信访投诉案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监督摇号、抽签,对委托评估、拍卖等行为进行监督。三季度纪检信访投诉实现了零目标。
四是加强作风效能机制建设,全面推行制度化管理。以“亲和服务、严格规范、务实高效”为目标,完善作风效能考核检查机制,从窗口部门到审判部门,从外部形象到内部监督,考核检查机制涵盖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内部管理、司法规范化建设等七大类31项内容。院作风效能建设办公室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建立排班检查制度,实行周作风效能情况检查、统计,不定期进行通报,并结合审判质效考核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起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