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从完善立审执协调机制,优化执行职权配置,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合理确定执行机构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等方面入手,采取五项措施,大力改进和强化执行工作。至10月中旬,执行案件执结率已达到89.87%,标的额到位率达到93.45%

一是执行异议裁决权转由审监庭行使。将执行局的执行异议裁决权分离出来,由审监庭负责执行异议案件的听证与裁决,在确保裁决的中立性和权威性,提高执行异议人的信任度,促使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的同时,保证执行局将全部精力集中在案件的组织实施上,从而提高了执行的效率与效果。

二是诉前保全、诉讼保全由执行局统一实施。将立案庭的诉前保全和业务庭的诉讼保全交由执行局行使,强化立、审、执职能之间的有效衔接,规范保全职权的扎口管理,加大保全的工作力度,切实为执行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在执行局成立专门财产调查组。由执行局和法警大队抽调专人组成执行案件财产调查组,执行案件立案后,由财产调查组先行对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代码、房产、地产、存款、车辆、工商登记等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财产及时采取冻结、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需要即时处理,即时处理。不需要即时处理的,分给执行实施组予以执行。

四是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负责人由分管执行院领导担任,执行局长负责组织实施。指挥中心设在执行局,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快速反应执行小组由执行局人员、人民法庭负责执行人员、司法警察等人员组成,根据指挥中心指令随时采取执行行动,处置执行中突发事件

五是推行执行联动机制长效化。与公安、金融、工商、土地、房产、车辆管理等职能部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执行联席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措施,改进工作不足,推动工作开展。今年以来,通过实施执行联动机制,圆满执结97件积存“老案”,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