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组织学习《刑诉法》修正案
作者:徐蕾 发布时间:2012-03-20 浏览次数:372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法案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审判业务技能,充分做好《刑诉法》修正案实施的准备工作,东台法院积极组织开展《刑诉法》修正案学习活动。
制定计划。为保证《刑诉法》修正案学习活动能有计划地开展并取得实效,该院制订具体的学习计划,采用集中学习讨论和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同时,积极与上级法院教育培训部门和法学专家联系,争取通过培训形式使干警吃透精神。
动汇报。该院将《刑诉法》修正案实施的相关问题以及本院组织学习的具体措施主动向市委和人大作专题汇报。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争取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为《刑诉法》修正案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检验效果。为推动干警认真学习、全面掌握《刑诉法》修正案,该院拟定了考试计划,通过邀请专业人士命题,对干警的学习效果进行检查,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干警的业绩考核。
开展调研。该院借助“东亭法官讲坛”和青年法官研究会等平台,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全面地对《刑诉法》修正案中与法院审判实务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使之与法院工作实现有机衔接,确保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中正确适用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