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荣获“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称号、受国家表彰的维扬区法院,多年来,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妥善处理涉老矛盾纠纷,尽心尽责地为老年人诉讼提供周到服务,切实维护涉诉老年人的权益,有效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一是人文关怀到位。设置老年人立案窗口、老年人专座,规范接待用语,体现接待过程的人文关怀,让老年人在宽松的环境下表达诉求。制作格式化口头起诉书,帮助老年人完成口头立案工作。针对部分老年人视力弱,阅读书写不便的现状,统一为老年人购置了老花镜,方便老年人诉讼。

二是诉讼指导到位。针对老年人行动不便、文化水平较低、诉讼能力较差的现状,安排有丰富接待经验的审判人员对老年人提出的法律咨询,耐心倾听、耐心解答,缓解其焦虑情绪。对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的问题,告知其诉讼程序,释明相关法律内容,保障老年人理解到位,使其明确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三是司法救助到位。对于老年人上门寻求司法救济的,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即办理减缓免诉讼费手续;对不能当即办理立案手续的,由立案人员上门跟踪办理,保证老年人立案便捷。对生活急需的赡养案件,实施先予执行措施,以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四是注重调解到位。加强与社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组的相互联络,对于因家庭矛盾引起的赡养、抚养、伤害等纠纷,在审理时,注意以情动人、以理服人、耐心调解,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帮助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尽力消除当事人之间隔阂。

五是及时走访到位。建立司法救助点,改善老年人维权环境。除定期书面案件回访外,在重阳节和春节来临前夕,专门派出法官,来到赡养案件的当事人家中,了解老年人赡养审理后的落实情况,督促老年人的子女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为老年人创建一个老有所靠、老有所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