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扬州广陵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重运用调解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积极运用多项措施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截至到今年10月份,调解率近40%,比去年同期上升了7.06%

一是实行诉讼与七个调解结合。将诉讼调解贯穿整个审理过程,形成“立案调解”、“保全调解”、“送达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判前调解”相结合的全程调解工作格局,将调解工作覆盖到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种类型的案件中,特别是立案调解调解率达100%

二是借助外力调解。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进行对接,与司法局、妇联、工会、街道、社区等部门形成调解网络,实行委托调解、协助调解、人民调解,做到制度、指导、联络、信息、人员“五对接”。建立承办法官、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庭领导、上下级法院整体联动的调解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法院调解工作的合力。

三是推行分类调解。努力寻求重点突破,根据案件特点,确定借款、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医患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等六大类案件作为调解工作的重点,规定此类案件在开庭前、庭审中、开庭后,至少组织当事人进行三次调解,以钝化矛盾,促进和谐。这几类案件的调撤率均超过60%

四是先例示范促调解。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诉讼调解方式。利用案例引导调解,注重对各类案例的收集整理,在遇到类似案件时,以案例作为引导,通过直观讲解,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降低调解阻力。动员亲友说服教育,帮助当事人明晰法律责任,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对立和情感对立,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