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多被告人重大放火案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10-26 浏览次数:759
本网苏州讯:日前,昆山法院依法宣判一起多被告人重大放火案,以放火罪依法判处刘文珠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年到13年不等,并剥夺政治权利2年至4年。由于案情疑难复杂且影响巨大,昆山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谨慎负责。
被告人刘文珠等五人为韩资企业金刚化工(昆山)有限公司员工,刘文珠为泄私愤,纠集另四人于
为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昆山法院分别向苏州和昆山两级政法委汇报案情,并分别召开审判委员会专业及联席会议,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等进行讨论。多次组织部门会议,分析排查公开宣判中可能出现的意外状况,拟定应对预案,对庭前准备、庭审秩序、庭务保障等进行全面部署。昆山市委政法委也专门召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方协调会议,要求密切配合,全力保障案件稳妥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宣判当日,法院对宣判全程进行摄录。法警大队全队出警,提前一小时安检,专设两道安检卡口,对旁听人员实名登记。公安局派出30名防暴警察协助维持庭审秩序,辖区派出所干警和交通警察全力维护法院周边公共场所以及道路交通的秩序。整个宣判过程组织严密、安保周全、秩序井然,未出现矛盾激化情况。一审宣判后,五名被告人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已进入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