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20091015下午,扬州市维扬区法院在甘泉街办新建成的政法服务中心巡回审判点,成功调处了一起以该街道办事处为被告,纠纷长达17年的民事案件。

甘泉镇原属扬州市邗江区管辖,2008年行政区划调整被划入维扬区,更名为扬州市维扬区甘泉街道办事处。因甘泉街办地处距维扬区法院较远,居民诉讼极为不便。为方便居民进行诉讼,维扬法院遂与检察院、甘泉街办共同出资,在甘泉街办建立甘泉政法服务中心,内设巡回审判点。为当地居民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

正值此时,扬州市供销社将甘泉街办告上法庭,要求甘泉街办偿还1992年原邗江县甘泉供销社所欠扬州市供销社(集团)总公司货款75万元。原债务人甘泉供销社因经营不善倒闭后,原邗江县甘泉镇人民政府与扬州市供销社(集团)总公司达成还款协议,由其代偿甘泉供销社所欠款项。因行政区划调整,相关负责人陆续调离,还款事宜因无人理涉被搁浅。

维扬法院受理此案后,决定在刚设立的甘泉政法服务中心审理此案。开庭当日,甘泉街办几十名居民自发到法庭旁听案件审理,甘泉街办主要负责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还款协议,使该长达17年的纠纷,终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