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执行局执结六年积案
作者:陆圣斌 发布时间:2009-10-26 浏览次数:692
本网南通讯:“秉公执法,主动维权,六年积案,今日终结。”这是江苏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天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脉烟克”于1998年1月取得了江苏省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并于1999年3月申请注册了“烟克”的文字商标,产品投放市场后,天宝公司花巨资进行了大量的广告宣传。1999年3月,天宝公司发现市场上陆续出现了假的“中脉烟克”,遂组成了打假小组,请技术监督局等单位联合行动。同年6月通过悬赏举报得知市场上假货的制作者为江苏启东的张某,同年8、9月间先后会同启东公安、技监部门查获了张某的制假地点,查封了大量假中脉烟克的运输外包装盒、销售外包装盒、内包装小盒、内盒成品等半成品以及防伪标志、合格证、用户手册等。遂将张某起诉于南通中院。南通中院于
事隔6年后的2009年9月,南通中院执行局在清理206件无财产案件过程中,抽调人员加班加点,逐案登记造册,然后分赴公安、房产、国土、工商、各大银行查找被执行人的车辆、房产、土地、银行存款等,在查找银行存款中,发现张某这几年在外打工积聚了6万余元钱。执行局局长王成立即指示恢复执行,实施处副处长吴勇军兴奋不已,立即给天宝公司打电话告知张某有钱,案子将恢复执行。听到这一意外的消息,江苏天宝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于晓声简直不敢相信,这怎么可能呢?然而这是千真万确的。案子分到张海涛法官手上后,张法官马上通知双方谈话,张某主动履行5?q8万元,近日,天宝公司向南通中院申请终结执行。为了感谢南通中院执行局,天宝公司特制了一面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