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感谢法院对企业实际情况的理解和支持,贵院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践行了人民法院工作‘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亚夫对张家港法院妥善处理该公司被告案件表示由衷赞誉。

山东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2月与中法合资张家港扬子精梳毛条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订购500吨澳毛条的经济合同。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受金融危机和市场因素的影响,如意公司未能提取剩余的五分之三毛条。扬子公司遂于20091月向张家港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如意公司赔偿1600余万元经济损失,并提出了诉讼保全申请。该院立案受理后立即派员赴山东济宁进行诉讼保全,冻结了如意公司银行帐户。由于如意公司系上市公司,重大诉讼的消息一旦披露将导致股价全面下跌、市值缩水,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如意公司在主动寻求扬子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以扬子公司提供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冻结了扬子公司数个帐户;同时提供了不动产作为担保,向该院申请解除对其帐户的冻结。而扬子公司坚决不同意解除对如意公司帐户的冻结。双方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

由于当前正处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关键时刻,双方均是毛纺行业的大型企业,持续对立将会恶化双方关系,任其发展将产生严重后果,绝不能因为法院的审判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为此,该院领导果断作出决定,解除对如意集团银行帐户的冻结,要求审判人员做好扬子公司的法律释明和宣传疏导工作,同时积极引导如意公司避免采取人为诉讼方式激化双方的矛盾,尽量通过沟通协调的途径,解决商业纷争。审判人员连夜赶赴山东,以最快的速度解冻了所有帐户。如意公司也在该院审判人员的分析解释之下,向当地法院撤回了对扬子公司的起诉,并分两次支付了扬子公司350余万元货款,双方矛盾得到了明显缓和。该院审判人员又多次召集双方就具体的赔偿数额进行协商调解,考虑到金融危机之下毛纺企业面临的共同困难,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前提下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得到了全面履行,一场因金融风暴引发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