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响水法院以“谋划新发展、争创新业绩”为工作目标,以服务“三保”为落脚点,创新司法理念,能动司法,依法服务,开创了审判工作新局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响水县委潘道津书记、盐城市中级法院徐清宇院长分别作出批示,充分肯定该院“保增长、促发展”的经验做法,并分别通过《响水通讯》和中院《院办通报》向全县和全市法院推介。

“三前一快”服务沿海开发。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后,涉及拆迁的土地征用、安置补偿、生产经营的环境保护、购销合同等纠纷多发,群体性、新型纠纷日益增多,为此,该院超前防范,制定《保增长、促发展服务企业十项措施》、《企业经营防范风险十项提示》等宣传册发放到企业,组织法官到企业,对企业如何避免和解决劳资、合同纠纷进行具体指导,降低企业法律风险。提前介入,对园区引进项目、重大合同签订、拆迁征地等事项,提出法律意见供决策参考,积极指导企业预防和依法降低法律风险。靠前服务,院党组成员每人挂钩服务一家企业,每月至少联系或走访一次,重大案件实行分管领导包案责任制,确保做到优质高效处理。快速反应,采取登门服务、预约服务、限时服务、全程跟踪服务等措施,为园区企业诉讼提供绿色通道,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三指导”提升行政首长出庭率。针对“行政首长不出庭是由于对如何应诉不熟悉”的实际情况,该院从三个方面进行指导,提示行政首长庭前办理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辅助性材料,充分准备举证材料,对案件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告知庭审前各阶段需要做的具体事情,重点提示行政首长在法庭调查中举证、质证时要注意的情况,让行政首长在庭审中能够应对自如。告知行政机关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坚持协调优先的原则,重点是在行政行为有瑕疵的情况下,如何进行变通处理,维护行政权威,指导行政机关如何配合法院,以降低行政矛盾对抗强度和解决矛盾。今年1?9月份,该院行政首长出庭率达100%

对法官审判质效进行量化积分排名。为完善法官业绩考核制度,加强审判管理工作,该院根据不同审判业务性质,围绕质量、效率和效果三个方面,确立了不同的考核指标,对法官审判业绩进行排名,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合格档的由分管领导进行提醒督促,不合格档的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其拿出整改措施,限期出整改效果。此项措施的实施,改变了以往考核通报对法官触动不大的局限,全院争先创优氛围进一步浓厚,有力推动了审判工作发展。

推行认标责任制强化目标管理。面对案件快速增长、审判压力空前加大的形势,结合市中院“1+9+7考核体系,该院党组研究推行“认标承诺责任制”,出台了《认标责任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按照“岗位服务优、群众满意多”的要求,深入开展特色工作、特色庭局创建活动。实施认标责任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与干警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挂钩,因主观原因导致部门工作落后的,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QQ视频开庭,网络庭审开省内之先河。QQ视频本是用来聊天,而响水法院却让它成为司法便民的新工具。该院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对一起跨国离婚诉讼案件进行了庭审,这在我省尚属首次。庭审中,被告通过视频、语音对原告的身份进行了确认,书记员将法官提问和被告的陈述通过语音、文字传输给原告,而原告也通过此方式参与庭审,虽然是网络庭审,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辩论。该案经多次调解,最后双方签署调解书,成功顺利结案。该院通过以网络技术为依托,积极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切切实实方便了群众诉讼。

坚持“三先”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该院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坚持做到“三先”:先处理肇事车辆。在收案后第一时间协调双方,就如何处置肇事车辆达成一致,并尽量避免走评估拍卖程序,减少当事人的经济开销。先协调保险公司赔付。引据《合同法》73条之规定,协调保险公司先行并直接向受害人赔付第三者责任险,保障受害人的治疗和生活不受影响。先对肇事方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受案时承办法官首先对案情进行评估,并向原告进行风险提示,并如果肇事方确实有消极赔付动向的,根据原告申请,尽快对被告方财产予以冻结或启动先予执行措施。通过上述措施,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自动履行率达75%,自动履行到位为率达90%

设立金融巡回法庭,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近年来,该院每年受理金融单位起诉和申请执行的案件呈现数量多、标的大、逐年递增、类型单一等特点。为此,该院在县相关金融机构的协助下设立金融巡回法庭,实行派驻制度,办公地点设在银达信用社,配备一名审判人员和一名书记员,为金融部门提供调解、审理、判决、执行等服务,并为贷款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等服务。通过设立巡回法庭,充分发挥巡回法庭方便、快捷的优势,进一步加快金融案件审执节奏,加大调解和执行力度,营造诚信守法、规范有序的金融秩序。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响水法院全体干警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