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多措并举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
作者:王春艳 发布时间:2009-10-22 浏览次数:608
本网盐城讯:为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响水法院出台了十项具体措施,并特设服务专线电话,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一是提供优质立案服务。对涉及重点企业及外来投资者的案件,优先立案,同日移交业务庭。特设服务专线电话,及时耐心解答各类法律咨询,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
二是妥善审理涉企案件。对资金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或者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建立立案、审理、执行绿色通道,为企业极大地节省了时间。
三是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及时审理外商投资企业在企业设立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征地、拆迁、用工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投资风险,增强投资信心,吸引投资。
四是加大依法执行力度。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集中清理涉企申请执行案件,加大对涉及经济增长案件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执行威慑联动等机制作用,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是扩大速裁案件范围。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被告方对原告的起诉证据异议不大的案件、简便送达方式可随时到庭或上门审理的案件等等,扩大速裁范围,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效率。
六是多措并举促调解。充分运用调解、司法重整、利益平衡、区别对待等法律调节手段,做到主审法官与庭长、院长调解相结合,法院调解与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调解相结合,法院调解与社区、基层党政组织调解相结合,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七是净化企业发展环境。深入整治企业治安环境,严厉打击盗窃、哄抢、破坏中小企业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赃款赃物追缴返还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的财产损失。
八是落实司法救助措施。积极落实县《投资绿卡制度》,对经济困难企业提起诉讼的案件,严格落实诉讼费缓、减、免政策,并适当放宽审批条件,简化审批手续,确保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企业打得起官司。
九是拓展司法服务职能。通过法制宣传、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增强企业依法经营能力。建立院企联络机制,定期邀请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帮助其防范市场风险。
十是规范劳动用工制度。针对《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增多的实际,通过开展巡回审判、送法进企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劳动用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