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法院规范执行拘留措施提升执行效果
作者:丁文娟 马毅萍 发布时间:2009-10-21 浏览次数:466
本网无锡讯:无锡滨湖法院2009年1-9月,通过规范化适用司法拘留措施,共执结案件22件,司法拘留22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结标的额达169.3万元,未发生一起以拘代执的案件。
严格司法拘留的条件。适用司法拘留以当事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为条件。强调拘留措施适用的对象是主观上有故意,客观上必须有妨碍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强化司法拘留的审批。对妨害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由承办人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提出拘传、拘留建议,并附相关的证据材料送裁决组审查,符合条件的报送局长、院长审批。规范司法拘留的适用。依法穷尽执行措施,积极主动执行,最大限度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必须在全部履行完义务后方予以解除,对其他妨碍执行的被拘留人,一般不予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