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交警行抢劫 多行不义终自毙
作者:陈琪 发布时间:2009-10-21 浏览次数:609
本网徐州讯:二十一、二岁本应该是年轻上进的年龄,可被告人龙某和刘某却因为抢劫罪将自己最美好的时光葬送在监狱里。前日铜山法院依法审理了龙某、刘某抢劫案,判处被告人龙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经审理查明,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刘某与他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及胁迫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被告人龙某、刘某在其中一起抢劫犯罪中冒充警察,应当在十年以上量刑。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