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法院司法形象,高淳法院从细节着手不断规范庭审作风。

一是规范庭审时间。要求书记员应当提前10分钟到达审判法庭,为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求审判人员严格按照传票确定的开庭时间准时开庭,对于因合理原因致使不能准时开庭的,及时向当事人作出解释。

二是规范庭审着装。除要求审判人员开庭审理时着法袍外,还明确审判人员、法警在进行宣判、接待当事人等与审判业务相关的活动时,应当按要求穿着制式服装,佩戴徽章,并根据不同季节着不同的制服,不得与便服或不同季节的制服混穿。

三是规范庭审用语。要求审判人员在庭审中不得使用带有倾向性的言词进行提问,不得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辩论或争吵,力求庭审语言严谨、准确、规范、文明,以树立法院公正权威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