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巧用“加减法”掀起第四季度结案高潮
作者:海门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10-19 浏览次数:458
本网南通讯:为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法院党组提出综合绩效全市排名“保三争二创一”的目标,海门法院巧用“加减法”,在全院掀起了第四季度结案高潮。
“加”即“加强调解、加人、加车、加班加点”。对民商事案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力求案结事了,不断提高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应急、管控、调处能力,鼓励、支持法官全方位运用调解手段处理案件。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充分发挥速裁庭的积极作用,快速、高效结案;抽调综合部门人员和新任公务员充实审判、执行一线、增强审判、执行力量;制定科学的车辆管理制度,禁止非公务用车,确保外出办案用车需求;各业务庭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干警在节假日和工作日晚上加班加点,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全力以赴做好审判、执行工作。
“减”即“减会、减活动、减事务性工作”。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会议和活动,确保干警审判、执行的时间;将各庭室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告、通知当事人等事务性工作,交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减轻法官的工作负担,使得其可以有更多的精力专注于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