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今年1-9月,宝应法院民一庭案件上诉率为6.29%,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该庭在把调解工作做深、做细、做足的同时,通过采取四项措施,切实提高当事人服判息诉率。     

一是注重证据审查。该庭在案件审理中坚决贯彻所有证据一律经过庭审质证后才作为定案依据的规定,严把证据审查关。对当事人因特殊原因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交的证据,也依法进行质证。对于当事人难以取得,符合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情形的,提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确保能够准确查清案件事实。

二是注重集体讨论。利用庭务会、通案合议等机会,由案件承办人介绍拟判决的案件情况,全庭人员进行集中讨论,商讨判决意见。对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中分析,商定处理方案。对经法庭集中讨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案件,邀请全院办理该类案件的“专家”进行会诊或报请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确保裁判质量。

三是注重辨法析理。该庭将说理贯穿于案件的受理、送达、开庭、调解的全过程。对有一定文化、有代理人参诉的当事人,着重从法理上引经据典进行分析;对文化程度偏低的当事人,着重用通俗的语言,并结合典型案件进行讲解。在送达判决书时,向当事人解释法院判决的依据,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提高当事人对判决的认可度。

四是注重行为规范。该庭高度重视法庭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对干警日常行为的监督,严禁说情打招呼,杜绝人情案、关系案。所有审、书人员均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准确把握好与律师、代理人之间的关系,防止引起当事人的合理怀疑进而产生对案件处理结果的不信任。